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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民营经济政策不断推出 “硬核”支持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央视网14:28

央视网消息: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25条意见,涵盖市场准入、融资、产权保护等领域。不久前,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两个多月后,最高法为什么要出台这份《指导意见》,25条意见具体有些什么内容?对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会起到怎样的作用?8月8日的《时空观察》重点聚焦。首先来看《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

 

25条意见涵盖市场准入融资产权保护等

在保障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破除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保证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助力民营经济组织拓宽融资渠道方面,依法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托供应链产业链拓展新的融资担保方式,依法确认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效力,助力民营经济组织有效利用自身资产资源获得信贷融资。

 

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加大案件执行力度

 

在解决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方面,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全面落实快立、快保、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工作要求,强化对拖欠主体的强制执行,依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获得及时支付。

在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方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规范处置涉案财产,严禁明显超标的查封,优先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

 

严惩伤企违法行为依法纠正“小过重罚”

 

依法纠正涉企冤错案件,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严格审查。严惩网暴伤企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侵犯民营经济组织名誉权和经营者人格尊严、隐私权等犯罪。规范涉企执法,加强涉及对民营经济组织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依法纠正“小过重罚”。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经济犯罪处理。

 

发挥失信惩戒分级分类及守信激励作用

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发挥失信惩戒分级分类及守信激励作用,对存在轻微失信行为但积极纠正的经营主体,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暂不纳入失信名单。积极运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单次解禁等制度,促进被执行人积极履行裁判义务、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实现“双赢、共赢”。

 

民营经济促进法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最高法发布的这份指导意见是为了保障《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已于今年5月20日正式施行。《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市场准入、要素保障、权益保护、拖欠账款、公平执法等问题均设置了专门章节或条款予以规定,并设置了“法律责任”一章。这部法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从政策支持转向了法治保障的新阶段,让民营企业吃下了一颗最强的“定心丸”。时隔两个多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是何原因?《意见》的发布如何助力《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来听专家分析。

 

最高法为何出台《指导意见》

 

专家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后,在司法审判机关如何去进一步的让这部法律落地,最高院的指导意见,25条规定比较细。比如说第二条就明确规定,要完善行政诉讼这个审理制度和机制。依法审理地方政府及部门与民营经济组织之间签署的招商引资协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协议。同时要完善行政协议案件司法裁判规则,合法确定各方权利义务,依法公正解决投资收益分配责任风险分担这些问题。这个是民间促进法,它只有方向性的规定。最高院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就他就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这些条文在司法审判环这个环节和程序当中落地了。《民间促进法》提出来民进组织要走出去的话,一定要遵守所在国的法律,要尊重当地的习俗和传统,同时要维护国家的信誉,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最高院怎么来落实这个条文呢?指导意见第13条就提出来要实时的发布,当事人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的指导性案例,让民营企业要知道这些案例。指导这走出去的企业,引导他们合规在海外合规经营。

 

专家表示,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很好,但它只是法律制度,一旦发生纠纷,作为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就要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所以这一次人民法院出台的这个指导意见,是为了更好的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从而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一些制度推到实践的层面,更好地鼓励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利好民营经济政策不断推出

 

今年以来,利好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举措不断推出。

 

2月17日,中央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为民营经济发展指明方向。

 

4月20日,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实施办法》的出台,配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相关要求,基本在全国构建起兼具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竞争审查制度体系,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带来多种红利。

 

4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公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清单事项数量由2022年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5月20日,我国第一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

 

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

 

那么,8日发布这份指导意见有哪些亮点?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将起到怎样的作用?继续来听专家分析。

 

《指导意见》有何亮点?如何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核心的亮点首先是产权保护与企业家权益保障双强化。比方说对于民营企业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的界限,明确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避免动辄得咎的司法困境。另外,融资支持机制精准发力,对于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也提出多项创新的举措,包括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禁止金融机构单方面增设贷款条件或者提前收贷款,确保融资稳定性,拓宽融资渠道,稳定金融机构的法治预期。账款清欠要提速,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绿色通道。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行为,要依法纳入失信的名单。亮点还包括,包括市场准入的平等化和竞争环境的优化,以非禁即入原则破除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比方说就要求法院在审理涉及市场准入案件的时候,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审查,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的行为。另外,对于有一些“新官不理旧账”的合同纠纷,也明确政府机关违约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应该说关键的作用还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