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运营技术和管理规范(试行)》(交办运〔2024〕70号,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在既有ATO(列车自动运行)系统行车、客运、安全评估等管理办法和信号、车辆等运营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针对全自动运行系统特有的功能和技术变化进行了规定,共7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从提升安全性和可靠性入手,规定了司机在司机室值守、强化列车运行自动调整、加强系统状态监测和安全冗余,提升技术和管理协同等保障安全的总体要求。
二是设施设备技术要求。对信号、车辆、通信、站台门、综合监控五大系统和乘客服务系统在系统联动、接口匹配、参数优化、人机交互等方面,提出了设施设备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夯实全自动运行系统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系统集成要求。立足全寿命周期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明确了系统集成的工作内容,以及设计联络、综合联调、试运行等阶段的系统接口匹配、安全质量卡控等集成要求。
四是运营管理要求。从组织架构、规章制度、人员操控等方面提出了安全风险管控要求,明确了关键岗位设置和人员技能保持等要求,以及关键作业流程和安全卡控措施。
此外,在《规范》附则中明确提出支持各地积极探索障碍物探测、列车远程控制等无人驾驶技术,为后续实现列车无人值守提供支撑,积极支持技术创新,促进全自动运行系统有序发展。同时,对不满足本规范要求的既有全自动运行线路和由非全自动更新改造为全自动运行的线路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