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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F多久调整一次投资组合?

银华基金14:30

伴随ETF投资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朋友们对ETF的日常投资运营产生了兴趣,例如,ETF要如何维持相对跟踪指数的跟踪误差尽可能小?多长时间进行一次投资组合的调整?本文为大家一一梳理。
 
ETF的投资组合调整,或者日常投资运营动作,可以分为定期调整和每日运营两大部分。
 
一、定期调整
 
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ETF跟踪指数的成份股要定期调整,才能反映其所代表的那类风格和投资理念,而ETF为了保持跟踪误差低位,就需要跟随指数进行定期调整。例如,我想选择市场上市值规模排名前500位的成份股进行投资,伴随时间的流逝和股价的起落,指数编制时在市场上排名第490位的股票,最新市值排名可能已经掉到了第510位;而原先排名第600名的股票,最新市值排名可能已经进入了前500名。
 
有鉴于此,大多数指数会在每年的固定日期进行成份股的调整,这个时间点通常是固定的。指数调整的时间根据指数编制方案而定,但A股市场上的部分主流宽基指数(例如A500ETF(159339)跟踪的A500指数)定期调整时间一般是每年6月及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此外,指数每年调整的次数也并非固定就是2次。某些科创类指数(例如 科创100 ETF(588190)跟踪的科创100指数),每年要定期调整4次,分别是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的第二个周五后的周一(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而ETF的投资组合也要跟随跟踪指数进行定期调整,在指数调整生效日前一交易日(通常是周五),管理人会收到指数公司发送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文件,管理人会根据该文件内容卖出指数调出股、买入指数调入股,同时兼顾所有成份股的权重变化。
 
二、日常运营
 
有的投资者朋友们会问,那ETF的投资管理就是每年定期调整的时候做几次操作,其他时候不需要运营吗?
 
答案是否定的。ETF的投资管理涉及众多业务,例如,补券就是ETF日常运营的一大部分。
 
补券指令简单理解,就是投资者进行ETF申赎操作后,管理人代替投资者进行成份股买入/卖出的指令。具体来说,在ETF申购和赎回过程中,由于某些股票可能因为停牌、涨跌停或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实物股票进行申购或赎回时,投资者可以使用现金来替代这部分无法提供的股票,这个过程称为现金替代。基金管理人会在之后的工作日中使用这些现金去购买相应的股票,以完成ETF篮子的构建,这个后续购买股票的过程就是补券。
 
补券的具体规则会根据不同的ETF品种有所不同。例如,单市场ETF的现金替代可能在T+1日和T+2日进行补券,而跨市场ETF则需要区分不同市场的现金替代股票对应不同的补券规则,跨境ETF全额现金替代可能有申赎交收日补券或次日补券等不同的规则。
 
总而言之,为了保持ETF相对于跟踪指数的低跟踪误差,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挂钩A股市场中长期向上贝塔的投资工具,管理人需要进行众多ETF相关投资运营业务,为ETF的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风险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请投资者关注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以及ETF(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的特有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以上基金由银华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基金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