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ST锦港披露多份公告,涉及前期财务造假收到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有关股东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相关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
ST锦港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导致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就财务造假违法行为,公司及主要负责的高管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合计2300万元,公司时任董事长徐健和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被证监会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前期,因财务造假,上交所已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启动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的纪律处分程序。
与上述监管动作同步启动的是刑事追责。截至目前,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ST锦港财务造假行政处罚涉及的6名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新“国九条”发布以来,加大对关键少数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刑事等立体追责力度,成为“零容忍”打击财务造假的“利剑”,可以预计的是,ST锦港相关责任人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前,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报,ST锦港股票于9月2日停牌。按照相关规则,如停牌2个月期间内仍未能披露经审议的半年报,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0月31日,公司半年报终于“姗姗来迟”。11月1日起,公司股票复牌。
11月1日晚,公司又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再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对于公司披露的半年报和三季报,上交所在披露后也火速发出问询函,剑指诸多未决事项。包括就财务造假事项,公司目前尚未进行前期财务数据差错更正等。
与此同时,ST锦港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对公司半年报、三季报的问询中,要求公司一步核实相关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情况。
资本市场专业人士表示,在公司财务造假、信披违规等风险相继暴露且尚未闭环的情况下,ST锦港彻底解决问题可能还有一段路要走。对此,投资者不能盲目跟风,还需擦亮双眼,审慎投资,防止遭受不必要的损失。